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办法:
1、毕业后六个月内若不慎将《就业报到证》丢失,需持本人亲手书写的《就业报到证补办申请书》,原被派遣单位出具的未报到证明,学校人才招聘处代省教育厅收取工本费100元,去省教育厅补办新的《就业报到证》。
2、毕业六个月之后至两年内若不慎将《就业报到证》丢失,则只能补办《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》,不能补办新的《就业报到证》。补办时需持本人亲手书写的《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补办申请书》和原派遣单位出具的未报到证明到学校人才招聘处办理,该处将代省教育厅收取工本费50元。
3、毕业后两年以上将《就业报到证》丢失者,本人持有关证件(身份证、毕业证等)到山西省教育厅档案室补办《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》。
4、《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》与《就业报到证》有同等报到及迁户等作用,但不能办理改派手续。
5、本人领取补办的《就业报到证》或补办的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时,需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;委托他人代领时,需持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、委托书(本人手写)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。
《就业报到证(遗失证明)补办申请书》样本.docx